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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湾财社讯 8月10日消息,新大正(002968)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关注函要求新大正说明原业绩考核指标设置的具体背景,结合新大正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外部经营环境、未来发展规划等的变化情况,说明调整的原因及合理性,新大正前期考核指标设置是否审慎、合理;本次调整后的业绩考核指标是否仍然具有充分的激励效果,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新大正是否存在通过降低业绩考核要求向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激励对象变相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根据关注函披露,2023年8月5日,新大正披露《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公告》,调整前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均为,以2020年度数据为基数,2023-2025年营业收入需分别增长200%、280%、360%,净利润需分别增长150%、210%、280%;调整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2年度数据为基数,2023-2025年营业收入需分别增长20%、90%;净利润需分别增长0%、30%、75%。
深交所要求新大正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相关说明报送深交所。
据南都大数据库信息: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于1998年,是重庆市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之一。
(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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