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拍的科大硅谷服务平台有限公司。本报记者 徐旻昊 摄
在“科大硅谷”建设一周年之际,近日,合肥市发改委印发《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6月9日,合肥市发改委与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公司共同举办“科大硅谷”支持政策解读会,记者采访了合肥市发改委副主任程羽、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公司董事长吴海龙等有关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细则》的出台背景。
(资料图)
答:2022年6月13日,省政府印发《“科大硅谷”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把“科大硅谷”作为我省科技创新创业生态建设“一号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创新全球资源汇聚链接机制、创新研发机构建设模式、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人才集聚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共5个方面22条政策举措,旨在通过“科大硅谷”建设,撬动全球创新资源在我省汇聚。
实施方案发布后,立即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围绕政策导向,各方力量迅速行动,向科技创新发力。今年1月至5月,“科大硅谷”片区内近2000家企业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保持在30%以上。同时,全球各地的科大校友也纷纷与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公司对接。目前,服务平台公司已对接科大校友及全国其他大学的全球校友团队近3000个。
此外,包括C9联盟高校在内的一些国内知名高校以及科研院所,也纷纷前来咨询“科大硅谷”的相关支持政策,表达了安家落户的意愿和热情。
为完善配套政策,落实“科大硅谷”建设领导小组部署和《实施方案》要求,今年1月,合肥市发改委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单位,制定印发了《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即为《若干政策》的具体落地和细化方案,今年5月26日印发实施,包括6大类27条政策以及3个附则,旨在利用省市配套的相关政策、资金等,以系统性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激活区域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目前,服务平台公司正在梳理符合相关条件的创新团队和创新企业,准备启动首批政策兑现。
问:制定《实施细则》主要考虑哪些方面?
答:《实施细则》是对《若干政策》的细化和落实,制定原则与《实施方案》《若干政策》相一致,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聚焦主体需求,以问题为导向,合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30多场讨论会,征求了六七百人的意见,倾听了高校院所、企业、人才团队等各方面的建议,进一步梳理了政策短板和盲点,致力于全面解决创新创业过程中的“难点”“痛点”;二是学习借鉴先进做法,通过系统梳理研究北京、上海、深圳等近20个地区的创新创业政策,《实施细则》着力吸收和运用其中含金量高、带动效应强的政策;三是打造“政策特区”,“科大硅谷”聚焦省市资源,鼓励片区内企业进行改革、突破、创新,片区内企业在享受省市区现有普惠政策基础上,还可享受“专项政策”服务。省市两级将结合“科大硅谷”建设需要,倾听企业需求,设计全新政策体系,精准发力,形成“普惠政策+专项政策”组合拳,有条件就做全国首创、全国领先,条件不足就努力向全国最好看齐。
问:《实施细则》有何创新举措?
答:《实施细则》制定有两条明确的主线。第一条主线是对人的关注。如何集聚人才、激励人才、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挥最大效用,是整个政策创新的重点。如对于职务发明,过去很多地方会有奖补企业创新的政策。《实施细则》则规定按省市财力贡献给予一次性奖励,并且全额返补给科研团队,鼓励科研团队持续发明创造,这在全国是首创。同时,对“高精尖缺”人才按工资性收入形成的财力贡献超出15%的部分给予奖补,即个税征缴标准为15%,这也是向全球创新高地看齐的。对链接全球创新资源的人,“科大硅谷”平台服务公司先行先试了“全球合伙人”模式,还组建了全球校友事务部,这是在链接全球模式上的创新举措。
第二条主线是对整个新科创体系建设的关注。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流程中的概念包装、小试、中试、场景应用等每一个环节、每一类平台,《实施细则》都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比如向全国一流高校派驻成果挖掘队伍、技术经理人等,开展“淘金计划”,推广“校园大使”,吸引合肥以外的高校人才来合肥进行成果转化。还有联合大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按投资额5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资金可达2亿元。通过这些概念验证、小试、中试平台,让更多的好技术进一步市场化。另外,对“沿途下蛋”企业,《实施细则》中提供最高10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对具有突破属性的重点项目提供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支持,同时允许管理团队以10%为上限跟投,给予股权投资奖励,最高可按20%比例计征所得税,并根据相应省市财力贡献给予等额奖励等全国同类最优政策。
问:公司目前注册地不在片区范围内的,如何申请享受政策?注册子公司是否可行?
答:“科大硅谷”实际上是我省打造的一个科技创新体制改革“试验田”,如果范围划得过大,不利于省市集中优势资源发挥带动作用。经过一到两年时间,合肥市发改委将对政策支持效率、资金使用效率进行一个有效、精准评估。因此,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公司注册地不在“科大硅谷”片区范围的,不能参与“科大硅谷”政策兑现。
“科大硅谷”建设实施方案推出后,也有不少“希望扩大试点范围”的呼声。后续“科大硅谷”将有序拓展区域范围,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将创新创业资源集聚的高品质专业园区和符合要求的高能级创新平台,按程序择优纳入“科大硅谷”建设范围或“科大硅谷”细分运营单元体系,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形成“可进可出”的动态调整机制。
《实施细则》政策支持方向为注重增量,避免无效“内卷”,不是说把一个公司从另一个地方迁到“科大硅谷”就行了。《实施细则》突出对早期中小企业给予大量支持,有精准的指向系统。希望更多的科学家、企业家以及有创业梦想的人了解到,“科大硅谷”是让创业梦想变成现实的地方。
(本报记者 丰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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