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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工信部官网公开征求《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等四项强制性国标的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5日。大家可以用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尤其上述给出名字的国标,攸关车主或潜在车主权益,有想法、有关切的,请抓紧了。
上述国标的起草项目组牵头单位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和电子科技大学,即官方大学、研究机构+汽车企业。
可见,该标准主要反映了产业界与研究界部分单位的意图与想法,但未必等于社会共识,故而有必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文本进行纠偏、补缺或提出新的见地,一是尽可能反映与凝聚整个产业界与研究界的共识,避免部分企业的意图与想法强加到整个产业界以获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二是在起草阶段车主或潜在车主的声音是缺位的,他们可能“不专业”,也处于信息劣势,但他们才是最终的埋单人与使用者,从消费者主权或权益保护原则出发,标准应该反映他们的重大关切、维护他们的基本权利。现在正是这两部分人发声的时候。
标准在“车辆数据代码安全要求”之下规定:车辆应具备个人信息清除功能及防恢复机制,便于在转售、租借或报废时清除个人信息。对车主个人信息保护有所考虑,但也许可以做到更多。
传统上,家用小汽车被视为一个移动的堡垒,享有私密性。但随着汽车智能化、互联网化,这一信念已经受到极大挑战。现在汽车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了互联网的一个终端,就像一部智能手机或一台笔记本一样,你什么时候驾车从A处经由什么路线到B处,此类信息实时被厂家收集,甚至上传到云端;如果车内有录音、摄像系统,车内所有人的言行也会被记录,理论上也可以被搜集与上载,车内一切都透明化了。
从标准的内文看,所关切的信息安全威胁都来自外部第三方,如黑客利用系统漏洞控制汽车,这当然是一种可危及车内人员生命安全的威胁。不过,不能忽视来自车企平台本身的安全威胁,平台,掌控了数十万、数百万甚至更多车主终端,有动机也有能力实施有安全威胁的行为。如电动汽车在行驶过程中投放通知与广告,时有发生。所以制止车企平台对汽车智能化、互联网化的滥用亦是当务之急。
由此,建议标准授予车主更多的信息安全权利,如对汽车去智能化、去互联网化、“升级”为私密住所的选择、要求平台匿名化处理乃至删除所有信息的权利、限制乃至禁用平台向汽车终端发送信息的选择,等等,这些技术上都不难做到。
希望大家集思广益,提出更多有利于维护车主信息安全的可行性建议,以期在个人隐私与智能化、便利性之间有更好的平衡。
南方周末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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