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高考分数线的通知文件 什么时候公布高考分数线,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在高校录取工作结束之后就知道。
(资料图片)
7月10日,我省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开始。提前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0日~13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4日~19日,第二批次为7月21日~26日,第三批次为7月28日~8月2日。
高职第一批次为8月5日~10日,第二批次为8月12日~17日。预计整个录取工作将到8月中下旬结束。
分数线相关制定规则:
1、省控线: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划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依据人数来划定。一般按略多于计划数划定,多数是计划数的1.1-1.2倍,全省考生按考分的高低排下来,排到该人数时的分数,就是当年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投档线:
投档分数线又称院校调档分数线,一般是按招生计划数1:1.2以内的比例投档确定。同一批录取的院校中,它们的投档分数线是不一致的,高低由各校的生源情况决定。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高考录取分数线
高校录取分数线是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录取考生后才产生。今年填报志愿只能根据往年的录取情况作为参考。
高考录取规则:
(一)高校录取
1.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管理模式,各高等学校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录取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招生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外,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录取现场。
2.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项承诺。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自治区招生办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3.高校录取新生须按我区规定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且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自治区招生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代为录取,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4.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进行投档,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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